初步設計評審的范圍、程序和基本要求
1、審查的范圍。
初步設計審查的范圍主要為國家或省限額以上國家出資和融資的建設工程項目。同時,受國家有關部門委托,對國家重點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進行預審。
2、審查的程序。
(1)初步設計文件預審:審查部門接到上述齊全材料后,應對初步設計文件進行預審。
(2)審查準備工作:確定并落實會議時間、地點、與會單位和人員。重大項目應組織有關人員現場踏勘,收集資料,并閱讀文件,進行內部初審。
(3)正式審查:政府投資項目以初步設計審查會議形式進行,由發改委主持,項目業主、政府有關業務 主管部門、勘察設計單位參加。由專家評審委員會負責技術、經濟審查,并提出書面審查意見。
3、審查的基本要求。
(1)根據投資建設項目前期論證階段效益評價的有關規范和政府投資項目前期評審要求,依據建設工程初步設計及初步設計概算編制規范、標準、深度要求,遵循相關的評審技術規程。
(2)審查項目規模是否合理、工藝技術的選擇和引進、主要設備選型和引進、施工技術方案、投資及資金籌措方案、節能措施及風險控制等,并對影響項目效益的主要因素進行多方案比較和評價,選擇最佳經濟方案,使其投資最省,效益最好。民用和公益性建設項目還要審查各類項目的建設標準,節能、節地、節水、節材等方面論證項目的投資效益或效果。
(3)初步設計附件主要涉及規劃建設條件、技術條件、工程設計條件等,既是設計的依據之一,是工程建設外部條件是否具備的建設條件,又是審批的必需要件,是初步設計審查的重要內容之一。要求依據要件完備。
4、審查初步設計的內容。
勘察設計是否執行國家現行有關規范標準,特別是強制性標準;設計文件是否滿足規定的深度要求;重大技術方案是否進行技術經濟分析比較;設計能否滿足編制施工招標文件和施工圖設計的需要;概算編制是否遵照國家、省及地區現行規定等。
5、審查初步設計編制深度。
應依據國家工程建設相關專業初步設計的編制深度規范,結合項目實際,突出項目特點。包括初步設計文本編制深度和圖紙深度。
6、初步設計總概算審查基本要求:一是要真實反映設計內容和建設標準,其深度應能滿足控制投資、安排計劃和落實資金的要求;二是概算的編制既要堅持原則,又要考慮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特點,引人競爭機制,在國家和省的定額、取費標準限度內,努力降低工程造價;三是總概算應包括靜態投資、動態投資兩部分。生產經營性項目還要考慮鋪底流動資金;既滿足項目建設的需要,又要嚴格控制工程造價,杜絕高估冒算;四是初步設計總概算超原可研報告批準投資估算10%的項目,原則要重新報批可研。